挂靠关系中谁主张工程款

桐庐法律咨询 2025-04-10
法律分析:
(1)在挂靠关系中,实际施工人一般是挂靠人,即便其与被挂靠人签订的挂靠协议因违法而无效,只要建设工程验收合格,实际施工人就能请求参照合同工程价款约定进行折价补偿。
(2)当发包人存在欠付工程款的情况,实际施工人可直接起诉发包人,法院会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作为第三人,目的是明确发包人欠付的工程价款数额。
(3)若被挂靠人与发包人签订了合同且参与部分管理工作,基于合同相对性,被挂靠人也可能参与工程款分配,具体份额需依据实际情况确定。

提醒:
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时,要留意收集工程验收合格等相关证据。不同挂靠情况对应处理方式有别,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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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实际施工人在挂靠关系中有主张工程款的权利。即便挂靠协议无效,只要建设工程验收合格,实际施工人就能请求参照合同约定获得工程价款折价补偿。
2.若发包人欠付工程款,实际施工人可直接起诉发包人,法院会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作为第三人,来明确发包人欠付金额。
3.当被挂靠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且参与部分管理工作时,基于合同相对性其也可能参与工程款分配,需按具体情况确定各方份额。

解决措施和建议:实际施工人应留存好施工相关证据,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以保障自身权益。被挂靠人要明确自身参与管理等工作的范围和程度,以便合理分配工程款。各方在处理工程款问题时,可先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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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
在挂靠关系中,实际施工人(挂靠人)通常可主张工程款,工程验收合格时可请求参照约定折价补偿;发包人欠付工程款,实际施工人可起诉发包人,法院会追加相关人作为第三人;被挂靠人参与部分工作时可能基于合同相对性参与工程款分配,份额依具体情况定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相关规定,虽然实际施工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的挂靠协议因违法而无效,但建设工程验收合格是关键节点,此时实际施工人能请求参照合同约定获得工程价款折价补偿。当发包人存在欠付工程款情况,实际施工人可突破合同相对性直接起诉发包人,法院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作第三人是为准确查明欠付数额。而被挂靠人若参与了与发包人合同的签订及部分管理工作,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就可能参与工程款分配。由于实际情况复杂多样,具体分配份额需结合各方面事实确定。若你在挂靠关系工程款方面存在疑问或纠纷,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我们可为你提供详细的法律分析和解决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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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实际施工人(挂靠人)在建设工程验收合格时,可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主张折价补偿。这要求实际施工人保留好工程相关的各类资料,证明工程质量合格且符合相关标准。
(二)当发包人欠付工程款,实际施工人可直接起诉发包人。同时要配合法院工作,以便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作为第三人,查清发包人欠付金额。
(三)若被挂靠人参与了部分管理工作,会依据具体情况参与工程款分配。实际施工人要收集能证明自身和被挂靠人工作内容及贡献的证据,来确定各自应得份额。
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,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,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,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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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在挂靠关系中,挂靠人作为实际施工人,虽挂靠协议无效,但工程验收合格,可参照合同约定获工程款折价补偿。
2.若发包人欠付工程款,实际施工人能直接起诉发包人,法院会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作第三人,以查明欠款数额。
3.被挂靠人若与发包人签合同且参与管理,也可能参与工程款分配,具体份额依实际情况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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